对被执行人的未到期债权,执行法院应如何采取措施

被执行人的另案申请执行人申请参与分配时,如何认定“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图片.jpg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通知》(法[2017] 369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未到期的债权,在到期之前,只能冻结,不能责令次债务人履行。

依照上述规定,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未到期债权,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冻结,但不能向第三人作出履行债务通知,也不得强制执行该未到期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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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 法律法规债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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