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是否随之转移

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是否随之转移图片.jpg

房屋买卖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根据上述法条规定,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这就是所谓的“地随房走”。房屋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之后房屋买卖双方凭借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相关证件,到同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管理部门核实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土地使用权证书。至此,土地使用权随着房屋买卖发生变更。

实际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的解决您的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向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1对1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以上内容由重庆邦民侓师事务所整理。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所分享内容为原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各位读者学习参考。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文章分类: 法律法规房产纠纷
分享到:
相关文章
免费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
咨询内容
*
联系方式
*
提交咨询

咨询热线

接听时间:9:00-18:00

023-68823203



执业律所:重庆邦民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重庆市龙山街道龙山一路5号扬子江商务中心24F
               (冉家坝(地铁站)5号出口旁
© 2010-2020    重庆邦民律师事务所     渝ICP备18011672号-2  
关注公众号
友情链接